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掛牌成立,基層疾控與衛生監督職能深度融合
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正式掛牌,標志著我國公共衛生體系改革邁出了堅實的一步,此次改革中,基層疾控中心與衛生監督部門的職能將實現深度融合,以更高效應對疾病預防與控制的復雜挑戰,疾控局的成立,旨在整合優化公共衛生資源,構建以疾控中心、監督和應急管理體系為核心的一體化防控體系。
國務院任命王賀勝擔任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局長,常繼樂、沈洪兵、孫陽擔任副局長,同年5月13日,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正式掛牌,成為副部級機構,由衛健委直接管理,6月10日,盧江被任命為國家疾控局副局長,至此,備受關注的中國疾控中心的發展方向也得以明確。
國家和省級設立疾控局,而市級、縣級則不單獨設立,地市級、縣級疾控中心和監督所將合并為一個機構,實行雙重牌子、綜合行政執法編制,全面負責衛生健康執法工作,2002年1月23日,原衛生部劃分出國家疾控中心,同年正式成立,并在衛生防疫站基礎上組建各級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所。
衛生監督與疾控部門雖同屬公共衛生體系,但職能分工明確,短期內不會合并,衛生監督負責監督執法,確保公共衛生法律法規得到嚴格執行;疾控部門則專注于技術服務,保障公共衛生安全,國家疾控中心作為疾控系統的重要組成,正改革為公益類事業單位,承擔公共衛生法律法規、政策、規劃和項目等專業支持。
5月13日上午,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在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14號正式掛牌,據媒體報道,疾控局隸屬于衛健委管理的副部級機構,負責制訂傳染病防控及公共衛生監督政策,指導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,規劃疫情監測預警體系,指導疾控科研體系建設,以及公共衛生監督管理和傳染病防治監督等工作。
衛生監督和疾控部門雖然同屬公共衛生體系,但職責不同,短期內不會合并,衛生監督主要負責監督執法,確保公共衛生法律法規得到嚴格執行;疾控部門則專注于技術服務,保障公共衛生安全,國家疾控中心作為疾控系統的重要組成,正改革為公益類事業單位,承擔公共衛生法律法規、政策、規劃和項目等專業支持。
區縣疾控局成立后,疾控中心人員如何安置
1. 區縣疾控局成立后,疾控中心人員將劃歸疾控局管理,繼續從事相關工作,具體安排和調整將根據地區和部門政策法規及行政程序進行。
2. 疾控中心并入疾控局后,相關工作人員可以通過程序轉為參公人員,或通過公務員招錄成為公務員。
3. 疾控中心與疾控局合并時,人事關系處理方式之一是轉為參公人員,根據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一條規定,事業單位在進行清算、終止、改制、合并、分立等操作前,人事關系應當妥善處理,未處理的應參照相關條例處理。
疾病預防控制局與疾病預防控制中心:兩個不同部門的職能與定位
1. 疾病預防控制局作為上級行政部門,主要負責行政事務;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作為下級業務部門,專注于一線業務。
2.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公共衛生領域發揮著核心作用,通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,推廣疾病預防控制新理論、新技術、新方法,推進公共衛生科技創新發展,為國家公共衛生法律法規、政策、規劃和項目提供專業支持,為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實的技術保障。
3. 疾控中心可能承擔更多的一線具體工作,扮演專家型角色,負責技術和業務;疾控局從職能上看主要負責政策和管理,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隸屬于國家衛健委管理的副部級機構,是我國疾控系統的重要組成。